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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所产高粱原浆酒抽检不合格时间:2023-01-10 (广岛)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2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高粱酒被检出质量不合格。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生产的“贤凤及图形”高粱原浆酒(露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5/2)(规格型号:500mL/瓶 42%vol),其中酒精度(20℃)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据介绍,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为进一步了解上述高粱原浆酒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中国质量新闻网拨打了山西汾杏花都酒业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对方接电话的人听闻是媒体想了解产品抽检方面的问题后,立刻挂断电话。 公开信息显示,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因制售不合格酒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2年10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一投诉举报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制售的“北冬虫夏草”酒未标注总糖含量。2022年10月31日该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山西汾杏花都酒业现场未发现投诉举报人说的产品。经调查核实,山西青花古井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汾杏花都酒业于2022年3月16日共生产“北冬虫夏草”酒20件,规格12瓶,现已全部销售给太原市一个姓王的人手里,销售价60元/件;标签上未标注总糖含量、日食用量、不适宜人群;标签上标有“腺苷mg/L≥0.50”字样,但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未能提供科学依据。现场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及召回通知书。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2022年11月11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西汾杏花都酒业罚款2万元。 |